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、就业和创业指导、人力资源管理咨询、人力资源测评、人力资源培训、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,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。
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条件:
1、企业合法经营: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
2.、人力资源管理能力: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,包括招聘、培训、绩效管理、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能力。
3、人员配备:企业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,确保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。
4、法律法规遵守: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,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5、财务状况良好: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,确保能够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。

1、受理: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,即时审理。
2、审查:对申报材料齐全的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。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,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。
3、实地考察: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、办公设施、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。
4、发证:符合条件的,予以批准,颁发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;不予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