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
1、企业资产:
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:
(1)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,且石油化工(或(油气田)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)、结构、电气、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,且质量员、安全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
3、承包工程范围: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、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,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。
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办理流程
1、贵州资质代办:
(1)、 网上提交申请,并生成申报材料;
(2)、 收集整理综合资料、人员材料、工程业绩资料并装订成册;
(3)、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建委窗口提交材料;
(4)、 建委核查相关材料;
(5)、 由市建委审批的资质,区建委将材料上报市建委审批;
(6)、 由建设部审批的资质,市建委将材料上报建设部审批;
(7)、 资质公示;
(8)、 领取资质证书;
区建委许可:不含公路、水利、通信、铁路、电力的叁级总承包资质;
市建委许可: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及公路、水利、通信、铁路、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;
建设部许可: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、一级资质、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。